其他基础制度
这里提供网络运营、身份核验和电子文书三个基础入口。阅读时先选业务动作,再继续进入对应的系统、数据或密码专项要求。
三类业务入口
| 业务动作 | 阅读 | 需要得到的结论 |
|---|---|---|
| 建设、运营网络或提供网络产品服务 | 网络安全法 | 主体义务、运行安全及专项制度接口 |
| 接入网号网证进行实名核验 | 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 自愿使用、同等服务、最小字段与角色责任 |
| 电子合同、电子签署或数据电文留存 | 电子签名法 | 文书适用、签署控制、完整性与证据可靠性 |
基础制度如何衔接专项要求
网络安全法相关建设继续进入等级保护、关基和事件与应急。身份信息处理继续进入数据与隐私安全;签名和认证中的密码机制继续进入密码与密评。
实名认证通过不能证明一笔交易已获授权;签约平台显示“签署成功”也不能单独证明文书和签名可靠。适用判断、业务授权与技术证据需要分别验证。
一个组合场景
线上签约产品先核对文书能否采用电子形式,再设计身份核验、本次签署意愿确认、签名和文书保存。使用网号网证时,另核对可获取字段和用户其他合法实名路径;使用密码产品时,另判断产品与系统的适用要求。
最终应能以一个签约编号追到文书版本、身份、授权、签名验证、数据流和保存记录,而不是只持有三份互不关联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