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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

简化措施需要逐项判断条件。企业规模小、员工少或依托平台经营,都不能直接推导出全部个人信息义务已经由平台履行。本文依据国家网信办、公安部令第25号正式文本,不使用2026年4月征求意见稿替代正式规定。

法规概览​

项目内容
公布与施行2026年7月22日公布,2026年9月1日施行
主体条件境内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计数边界判断处理者实际处理的人数;不按单个门店、项目或数据库分别规避门槛
核心原则简化部分履责方式,仍需满足相应实体保护义务

实施示例。 同一处理者两个系统分别涉及6万、4万人,其中1.5万人重合,去重后为8.5万人。这个计算只说明主体规模;能否使用简化告知,还要继续判断敏感信息、对外提供和公开等条件。刚好10万人不满足“不满10万人”。统计需保留系统范围、去重方法及删除等状态依据。

安全要求与实施​

处理规则仍要覆盖真实活动​

法规要求|第4—5条。 处理规则至少载明处理者、行权受理渠道、目的、方式、种类和期限。线下可采用醒目公告,线上可用服务协议、客户端弹窗、网站公告等方式。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仍须专门处理规则。采用园区等统一规则时,处理者应被列明并同意遵守。

验收。 从一笔真实订单核对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的收集、共享和保存。公告里没有的营销用途,不能因“已张贴隐私公告”自动取得依据。采用园区规则时,核对经营者名称、业务类型和真实处理范围。

简化告知与同意不能混为一项​

场景法规条件核验重点
第6条简化告知必需的非敏感个人信息;不向其他处理者提供、不公开;规则中明示并显著提示必要字段、接收方和公开接口与规则一致
第7条主动提供已告知;个人充分知情、自愿主动提供或配合提供服务必需信息表单和现场交互能够证明知情与自愿
敏感个人信息告知必要性和权益影响,取得单独同意;其他特别规定从其规定不以用户配合动作替代正式文本要求的单独同意

“店铺规模小”不能使广告画像、购买第三方名单或非必要人脸识别自动变成必要处理。

平台代履责必须覆盖同一处理活动​

法规要求|第8条。 仅通过平台开展处理且不向平台外其他处理者提供;平台为该活动发布规则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经营者声明遵守,且活动必要并未超出规则。平台已完成的审计、影响评估还须覆盖该经营者依托平台开展的活动,才能避免重复。

穿行示例。 商户在平台内接单,但将客户电话导入外部CRM或营销工具,应重新判断平台简化条件,另行履行超出范围活动的规则、告知、审计和影响评估义务。验收同时检查平台合同、API、导出文件和第三方SDK,不能只看平台提供的一封承诺函。

审计、影响评估与退出保留最低证据​

事项要求与依据建议证据
简化合规审计第13条:可用附件自查表,至少每5年一次,自查表至少保存5年;未成年人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已填写自查表、样本、发现项和整改
简化影响评估第14条:可用附件评估表,至少保存3年处理活动、风险、措施和实际验证
认证衔接第17条: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在认证有效期内可免开展合规审计证书状态、范围及实际覆盖
特定转移告知第9条: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公告,公开时长不少于30个工作日接收方、公告内容、开始结束时间
停止服务第12条:采取必要措施删除;确无能力时依法向主管部门请求帮助删除结果、未完成范围及求助记录

平台覆盖或认证免审不免除合法性、必要性和安全保护义务。附件表格可从正式发布页获取。

跨境、事件和责任边界​

第10条的出境程序豁免需逐项命中,不覆盖重要数据;仍须依法履行告知、单独同意等义务,详见数据跨境。第16条要求立即补救个人信息泄露等事件,并依法通知部门和个人;公告通知仅限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通知的相应情形。

第18—19条区分“应当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情形,不能写成“小企业首次违法免罚”。内部应保存真实处理依据、整改和补救证据,由有权机关按事实认定。

法规原文​

正式规定及附件 · 官方答记者问。下列本站资料仅辅助核对。

查看法规原文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原文参考)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于2026年正式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当前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已删除个人信息不计入数量。

规定对处理规则、告知同意、依托网络平台处理、个人权利、合规审计、影响评估和事件处置等提供简化措施,并附合规审计自查表和影响评估表。官方答记者问明确,合规审计原则上至少每5年开展一次;其他法律法规另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官方解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